
期刊简介
《解放军预防医学杂志》是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主管、军事医学科学院卫生学环境医学研究所和解放军预防医学中心主办的预防医学学术性刊物,是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中国自然科学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生物医学核心期刊。先后获“天津市一级期刊、天津市优秀期刊、解放军优秀医学期刊”等荣誉,并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期刊网等国家重要信息检索系统作为来源期刊及收录期刊。 办刊宗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部队指战员健康服务的方向,加强军内外预防医学的学术交流,促进预防医学事业的发展。 报道内容:环境卫生与环境监测,饮水卫生,劳动卫生与职业健康,营养与食品卫生,热区、寒区、高原、航空、航海、深潜等特殊环境医学,流行病学,微生物学,传染病防治与管理学、消杀灭学,卫生检验学、卫生毒理学,放射医学防护学,军事医学心理学,疾病预防学,卫生经济学,卫生事业管理学,健康教育学等方面的科研成果,经验介绍,以及相关信息等。 读者对象:军内外从事预防医学的科研、教学、医务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卫生事业管理人员,环境监测、劳动保护等专业技术人员。 双月刊,国际标准A4开本 国内统一刊号: CN 12-1198/R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1-5248 邮发代号:18-105
微量元素与健康研究杂志征稿启事
时间:2023-08-21 14:41:58
《微量元素与健康研究》是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学术刊物,创办于1984年,是国内创刊最早的微量元素学科专业期刊。自2003年起,本刊已由原来的季刊改为双月刊,逢单月30日出刊。为了节省审稿时间,编辑部承诺:① 凡经编委、特约通讯员推荐的具有突破性创新成果的文章,编辑部不再另找审稿人审查,优先在最近一期发表。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部、省、市级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的文章,以及特别优秀的论文,本刊可优惠优先发表。
来稿要求:
1.来稿请写清联系作者的详细通信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并将第一作者简介按以下顺序写出: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职称,学历,专业或研究方向(任选)。
2.文稿应数据可靠,论点鲜明,结论明确,层次清楚,文字简练。用电子邮件发送至本刊邮箱。
3.论著在3500字以上的请附与中文对应的英文文题、摘要、关键词及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单位译名、城市邮编。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采用姓前名后,中间为空格,姓氏的全部字母均大写,复姓应连写;名字的首字母大写,双名中间加连字符。
例:ZHANG Ying(张 颖),WANG Xi-lian(王锡联),ZHUGE Hua(诸葛华)。
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应用逗号“,”隔开。不同工作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数字序号,并在其工作单位名称之前加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各工作单位之间连排时以分号“;”隔开。
4.摘要和关键词 摘要不超过150字,须说明本文目的、方法、结果(包括主要数据)与结论,着重于创新与发现。关键词3~6个,有英文摘要的,中英文应一致。
5.表和图 凡用文字已能说明的问题,尽量不用表和图。如用表和图,文中则不需要重复其数据,只需强调或摘述其主要发现。不要同时用表和图重复同一数据。图稿设计应美观,线条宜光滑。图中的字母、数据和符号必须打字,要求清晰、匀整,大小适合缩印后仍易辨认。
6.参考文献 文内参考文献请严格按“顺序编码制”列出,勿超过10篇。综述类文章不超过20篇。请写明所参考文章的题目、出处、出版日期等,并将文献类型标识码外加[]置于文题名或书名后。著录符号正确。只著录最必要、最新的、公开发表的文献。著录格式举例:
a、连续出版物:
序号 作者.题名 [J].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引文所在的起始或起止页码
b、专 著:
序号 作者.书名[M].版本(第1版不标注).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所在的起始或起止页码
说明:作者为3人或少于3人应全部写出,之间用“,”号相隔,3人以上只列出3人,后加“等.”
7.基金项目 基金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例: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59637050); “八五”国家科技攻关项目(85-20-74)
8. 编辑部收到稿件后立即编号,并给回执,日后联系时请注明稿号。请作者自留底稿。
9. 著作权使用声明 本刊已许可中国知网以数字化方式复制、汇编、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所有署名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之行为视为同意上述声明。如有异议,请在投稿时说明,本刊将按作者说明处理。文稿的著作权属于作者,文责由作者自负。作者单位负责稿件的保密审查,作者如不同意本刊对文稿作文字性及少量内容删改,请在来稿中注明。返修的稿件,作者在接到文稿修改通知单后,如同意修改,在3周内应返回修改稿,并注明“修改稿”字样和原稿编号。收稿登记日起1月内未与作者联系,作者可另投它刊。